作者: 武 霈 來源: 牡丹晚報 發表時間: 2020-11-04 10:51
中國菏澤網消息(記者 武 霈)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醫保制度,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外地經驗,經市政府同意,菏澤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機制由連續繳費機制調整為累計繳費機制。繳費機制調整后,中斷繳費的參保人員,在正常繳費期間可享受正常醫療保險待遇。
市醫保局關于調整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機制的通知指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人員,按照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論是否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用人單位均應當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退休年齡并符合年限認定條件后方可停止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機制調整后,正常繳費期間可享受正常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已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造成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后即可正常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自續保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